龚滩景区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2000元
一、征集背景
龚滩景区位于重庆市酉阳县西部,地处酉阳县、彭水县和贵州省沿河县的结合部,内有龚滩古镇、乌江山峡、阿蓬江三大著名景点,是一处集千年人文古镇、原生态自然山水、神奇峡谷、喀斯特溶洞、土家苗韵民俗风情于一体的高品位休闲、体验、渡假旅游目的地。
“龚滩古镇”坐落于乌江、阿蓬江的交汇处,源自蜀汉,置建于唐,曾是郡县首府所在地,至今已有1700余年历史,是世界上唯一在大江大河边上的千年古镇、是“中国十大古镇之一”、“重庆市第一历史文化名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重庆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自驾游及户外运动目的地”“驴友集散地”“影视(写生)基地”
“乌江山峡”是重庆市级风景名胜区、重庆四大旅游精品、重庆十大旅游主题公园,位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陲,为重庆市与贵州省的界河。距贵州沿河县城9公里,距酉阳县城70公里。是一处集自然山水、历史古镇、民俗风情于一体的高品位的风景名胜区。
乌江流经酉阳县龚滩镇,至涪陵汇入长江。乌江(酉阳段)雄峰夹峙,峡堰相连,滩险栉比,有“九堰十三峡,一百九十五个滩”、“乌江两岸山连山,乌江河中滩连滩”的民谚流传。乌江的山有剑门之雄,三峡之壮,峨嵋之秀,远山神秘,近山雄奇,沟壑清幽秀丽。乌江的水,碧若琉璃,畅游乌江,有“船在画中行,人在画中游”之感,被誉为“乌江山峡百里画廊”
乌江山峡百里画廊“山似斧劈、水似碧玉、虬枝盘旋、水鸟嬉翔”,以“奇山、怪石、碧水、险滩、古镇、廊桥、纤道、悬葬”为特色。特别是荔枝峡、白芨峡、龚滩峡是山水画廊的精品。清代诗人梅若翁赞叹:“蜀中山水奇,应推此第一。”
雄奇险秀的河谷沟壑,鬼斧神工的悬崖绝壁,桀骜不驯的乌江、欢快奔流的阿蓬江,点缀在秀美的乌江山峡百里画廊,受到了无数科考、探险、摄影爱好者、电影、电视剧组的青睐。
“阿蓬江”是国家湿地公园,是重庆市乌江山峡百里画廊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阿蓬江又称濯河、唐岩河,发源于湖北省利川市,经酉阳自龚滩汇入乌江,是全国罕见的自东向西流的“倒流”河流,是一处以自然景观为主的风景名胜区。
阿蓬江山峭、水秀、滩险、峡幽、洞古、林密、泉奇,幽深的峡谷、急流的险滩、中国最茂密的中华文母生长带和罕见的巨型间隙喷泉,以及婀娜多姿的民族风情,构成了阿蓬江异彩纷呈的风景特征,有游客题诗云:黄水风云起半空,乌江画廊正兴浓。龚滩古镇今犹在,最美确在阿蓬中。主要景点有神龟峡,大河口、石柱门、间隙喷泉、罾潭峡等景点。
为深度开发以“龚滩古镇、乌江山峡百里画廊、阿蓬江峡谷”为主的龚滩景区,塑造“龚滩景区”旅游的新概念、新形象、新风貌,全面提升龚滩景区旅游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增强“龚滩景区”旅游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传达龚滩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龚滩景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此项活动。
二、征集内容:“龚滩景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口号;龚滩古镇、乌江山峡百里画廊、阿蓬江三大景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三、征集作品要求和标准
1、应征作品需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宣传口号,准确反映“龚滩景区”旅游形象,主题深刻。
2、富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感召力和感情色彩,能充分体现其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要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媒体上推广、宣传。
3、语词精炼、易记上口、响亮有力、内容限中文、字数一般不超过12字,每位投稿者可提交最多3份应征作品,并附作品设计和创意理念详细说明,多幅作品建议以“姓名+数字”来命名,如“张三1、张三2”。
4、应征口号应为最新原创,并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来稿者须在电子邮件中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资料,便于联系。
7、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旅游形象口号设计。
四、作品征集与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征集: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15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第一阶段:初选(2010年6月16日—6月19日)。我们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由龚滩景区管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对所有投交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进行评审,评出20件优秀作品进入复选。
第二阶段:复选(2010年6月20日—6月23日)。将进入复选的20件作品通过专家、市民代表投票表决,选定旅游形象宣传口号16件作品。
第三阶段:确定入围作品(2010年6月24日—6月26日):由本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12件入围作品,并将作品在“龚滩景区网”、“酉阳新闻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报”媒体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四阶段;最终评定(2010年6月27日—6月30日)评审委员会结合社会群众的意见再对入围的8件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最终采纳作品4件和优秀作品4件。评选结果在以上宣传媒体上公布。
五、投稿方式
邮件主题请注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资料
投稿电子信箱:aiyu1392010@yahoo.com.cn ;gfc.1981@163.com
要了解更多龚滩景区旅游信息,请登录
中国龚滩景区网(http://www.gtjqw.com/)、
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uyang.gov.cn/)、
中国酉阳旅游网(http://www.zgyyly.gov.cn/)
六、奖励办法
采纳奖4条,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4条,奖金各1000元;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酉阳县龚滩景区管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版权,并长期使用,不另付稿酬,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包括创作者在内的任何人对作品不得行使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接受邮寄投稿。
4、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酉阳县龚滩景区管委会。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欢迎登录中国龚滩景区网(www.gtjqw.com)了解详细内容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龚滩景区管委会(酉阳自治县桃花源南路525号、酉阳自治县龚滩古镇207号)
邮政编码:409800
联系人:于诗慧 023-75676055 aiyu1392010@sina.com
郭蜂程 023—75582277 gfc.1981@163.com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景区管委会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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